人体内钚的器官负荷和体负荷:生物监测和尸检结果比较

  • 摘要: 本文报告一例于1970年9月9日因吸入而致钚体内污染病例。通过生物学样品分析和肺计数测定证明了体内钚存在,但没有发现明显的可扩散组分体负荷(器官负荷),故没有连续监测。后来发现尿钚排出增加,因而作了进一步检查。病人生前作了脾切除,于事故后十二年死亡。死后作了尸检,分析了钚含量,并与生前生物样品估算的体内量进行了比较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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